如以本次反補貼(CVD)的初判內容來推斷反傾銷(AD)初判的結果,依照一致性原則來看,全球市場研究機構TrendForce旗下綠能研究部門EnergyTrend認為AD初判內容對於產品涵蓋的範圍應該相符。在終判內容與初判相同,且並無限價限量的假設前題下,為了減輕雙反所帶來的傷害, EnergyTrend推估兩岸業者的因應對策將有所不同。
在模組方面
就中國業者來看,由於模組的認定以生產地為主,因此中國模組產能外移的可能性將會升高。以EnergyTrend目前蒐集的資訊研判,墨西哥將會是中國業者擴建海外生產基地的主要選項。而對於台灣業者而言,由於台灣業者的規模遠小於中國業者,且主要以歐洲和日本市場為主,台灣業者產能外移的可能性不高。然而有部分業者已經在海外建立生產基地,EnergTrend認為這些業者將有機會受惠,甚至不排除擴大海外基地產能的可能性。
在電池方面
EnergyTrend認為電池將會是中國與台灣業者最需仔細評估的部分。由於電池產品的判定將以公司為主,產能移轉至海外基地仍旧無法避免被課徵平衡稅,因此會出現較多的變化。首先中國客戶有可能導入其它國家的電池產品,因此東南亞、韓國等具有潛在成本優勢的廠商有可能因此而受惠,REC Solar、LG等公司的未來動向值得關注。另一方面,反傾銷稅率的高低也會對台灣業者產生明顯的影響,如果稅率如台灣業者的期望,在成本增加有限的情形下,台灣業者仍可透過轉換效率的提升與製造成本的優化來保持既有的競爭力;然而稅率一旦超出預期,EnergyTrend認為台灣業者訂單流失的狀況將無法避免,最差的情況將是台灣業者流失大部分美國市場的訂單。
在矽晶圓與矽錠方面
由於產品認定與模組相同,EnergyTrend認為中國與台灣部分業者產能外移的可能性不低。先前傳出的一些海外投資案,例如印尼與馬來西亞,將有可能落實。另一方面,REC Solar仍會是此一判決的受惠廠商,先前傳聞REC Solar有意擴大新加坡的產能有可能成真。
而除了兩岸業者受到影響外,東南亞與韓國業者也有可能因此而獲利。除了上述的REC Solar與LG外,馬來西亞政府也積極發展太陽能產業,中國業者也有可能利用轉單模式扶持該國業者來換取其它利益,使得馬來西亞取代台灣成為中國輸美模組的電池主要供應來源。另一方面,佈局下游系統多年的美國本地業者First Solar與SunPower也有機會持續擴大美國市場的占有率,CIGS薄膜業者Solar Frontier與TSMC Solar也有望因此而受惠,可望提升在美國市場的能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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