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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ndForce:反傾銷初判稅率與中國相差不大 台灣太陽能廠商面臨巨大挑戰


27 July 2014 能源 胥嘉政

美國商務部於7月25日公佈反傾銷初判結果,從中國銷售至美國的相關太陽能產品,主要被課徵26.33%至58.87%的反傾銷稅;而從台灣銷售至美國的相產品則被課以27.59%至44.18%的反傾銷稅。TrendForce旗下綠能事業處EnergyTrend研究經理胥嘉政表示,本次判決結果台灣與中國的稅率相差不大,沒有出現差別稅率得以讓台灣產品提升競爭力,對於台灣太陽能產業而言是一大挫敗,中國業者的轉單效應不再出現,相關業者的未來發展將面臨巨大的挑戰。

胥嘉政指出,台灣生產的太陽能產品銷售至美國要被徵超過25%以上的反傾銷稅,業者無法透過採購或製程的環節來吸收,對照美國本地行情走勢,僅高效產品保有部分的競爭實力,因此台廠在高效產品的規劃佈局將牽動其在北美市場未來發展的前景。為了維持在北美市場的競爭力,台灣業者海外佈局的進程將被迫加速,其中稅率最高的茂迪有可能重新思考其北美生產基地在集團的角色地位。反觀中國廠商則在這場貿易戰爭中策略應用相當成功,由於兩岸業者反傾銷稅率在伯仲之間,中國業者在北美市場已經立於不敗之地。對於北美市場的主要供應商而言,天合光能在稅率上取得明顯優勢,其反傾銷加反補貼合併稅率29.3%優於英利等其他主要的競爭對手,天合光能未來採用自家或中國電池的比例將大幅回升。

除此之外,美國本地的業者將可藉由雙反判決提升本身產品在北美市場的競爭實力,而其它地區如韓國、日本、馬來西亞等業者將會因為兩岸業者面臨高額的反傾銷稅而坐收漁翁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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